為孟子“性善論”辯護: 小共同體自治互助的基石
在此背景下,孟子呼吁在一定程度上保護西周的“井田”,其實就是要保留“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自治小共同體,人性善的學說,恰恰與小共同體的社會結構相匹配。
(本文首發于2022年5月19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圖為孟子塑像。
《孟子·告子上》說“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以及《孟子·滕文公上》所謂“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而且“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在一些人看來,人性善成了天然而然的本性,而不是教育灌輸的結果,難以讓人信服。有人說,中國文化沒“幽暗意識”,盲目相信人性善,不防備人性惡,所以無法導向善治。
但問題是,最講人性惡的韓非子,能否導向善治?畢竟韓非對“人性惡”的觀察達到了極限,《六反》篇中說父母和兒女之間也只是互相算計利害,《備內》篇中說嫡子和后妃都盼著君父早死,至于沒有血緣關系的君臣之間,那更是互相算計謀害;而普通平民之間,則是“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也是互相爭斗互害的畫面,講的是最赤裸裸的人性惡,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徹底的冰冷算計和互害,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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