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男子申請人身保護令,應平等保護所有家暴受害者丨快評
(本文首發于2022年5月19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愷辰
家暴不分男女,在婚姻中,只要身心遭受了來自對方持續的侵害,都有權利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廣西一男子因為不堪忍受妻子的騷擾和家暴,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得到法院支持。這一消息一經發布,就成為網絡熱點。
據《人民法院報》官方賬號消息,廣西北海市的李先生稱與妻子長期感情不和,妻子經常騷擾、跟蹤他并有偏激行為,且曾在煩擾過程中將他咬成輕微傷。李先生已不能忍受并非常擔憂自己的人身安全,于2022年4月22日向廣西北海市海城區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審查認為,李先生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當天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后李先生妻子申請復議,也被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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