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開庭,劉強東“明州事件”民事案3年來發生了什么
2019年4月,Jingyao提出民事訴訟,她對劉強東的指控包括性侵等多項,并主張京東集團承擔連帶責任。傳票和起訴狀用了近一年才送達。
Jingyao在起訴書中提到,自己承受了身體損傷、痛苦和折磨,喪失了享受正常生活的能力,且有心理上的悲慟、羞辱和難堪等。為確認傷害,她接受了獨立醫學檢查并再次回憶事發經過。
目前披露的證詞表明,Jingyao“勒索”還是“索賠”或成為庭審時的討論重點。在向劉強東的律師取證時,原告律師提問:“她說她想要賠償和道歉,對嗎?”對方回答:“不,她說錢?!?br />
京東稱,原告所指的侵權行為發生在深夜的私人住宅中,且與京東的業務沒有任何關系,因此京東不應承擔連帶責任,否則會“使雇主責任到達崩潰的程度”。
責任編輯:譚暢
劉強東。
劉強東明尼蘇達州事件發生4年之后,相關的民事案件將在2022年9月開庭。
2018年8月31日,在美國明尼蘇達州,京東集團創始人、時任CEO劉強東被警方帶走——有人報警指控他強奸了21歲的明尼蘇達大學中國留學生Liu Jingyao。他于次日獲釋。同年12月21日,該州亨內平縣檢察官弗里曼宣布,因調查中證據不足,決定不以性侵罪名刑事起訴劉強東。
2019年4月16日,Liu Jingyao向明尼蘇達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8頁的民事訴狀也在同日公布。據她敘述:在2018年8月,她以志愿者身份參與明尼蘇達大學工商管理博士(中國)項目(簡稱DBA)的活動,在活動結束后受邀參與至少有15名中年男性的飯局,她在飯局上喝醉,被帶上劉強東所乘的豪車,當晚在自己租住的公寓內被劉強東強奸。
她對劉強東的指控包括民事脅迫與人身侵犯、非法拘禁、性侵犯和性侵害,并主張京東集團對上述違法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她請求陪審團判決被告賠償超過5萬美元的損失并承擔訴訟費用。
與案件相關的部分文件公開在明尼蘇達州司法部門的網站上。2019年至今,案件經歷了近一年的傳票送達,隨后劉強東及京東集團應訴和答辯,進入調查取證環節——取證對象包括原告、被告、刑事案件中劉強東的代理律師Jill Brisbois、豪車司機Joel Humberto Lopez-Larios、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與此案有關的6位警察等,目前取證還在繼續。
法院原計劃于2022年4月25日召開一次公開動議聽證會,討論是否對劉強東提交的部分材料進行保密。據雙方律師提交的備忘錄,材料涉及劉強東的政治背景、經濟狀況以及性經歷。這一聽證會后因被告要求而取消,但相關新聞讓沉寂了一段時間的案件重回公眾視野。
截至目前,該案已進行過3次公開動議聽證會,第一次是劉強東和京東質疑送達程序,稱起訴書和傳票未能有效送達;第二次是京東認為與性侵害有關的主張與京東公司無關,要求駁回這部分主張;第三次是針對被告答辯狀的辯論,被告提出Jingyao提起民事訴訟是為了勒索富豪,而原告認為這沒有根據,且對公眾有誘導性。
按照法院排期,如果雙方不能和解,該案將在2022年9月26日首次公開開庭。
傳票送達耗時近一年
與中國不同,根據美國民事訴訟規則,傳票是由原告方負責與起訴狀一起送達被告。在Jingyao提起民事訴訟后,這一過程花了近一年時間。
2019年6月,原告試圖通過京東美國科技公司在美國加州山景城的一處商業地址向劉強東送達傳票,但受雇于該公司的一名經理表示,自己無法確認劉強東的身份——原告律師向法庭出示的《原告支持替代送達的動議》以及送達不成功的證據表明,這一次送達失敗了。
法院提議,劉強東在刑事案件中的代理律師Jill Brisbois可以將傳票轉交給被告,但該律師在回復法院的郵件中說,自己從未代理劉強東的任何民事訴訟,無權代表他接收傳票;而在這起訴訟里,她可能會成為證人,這或許意味著與劉強東產生沖突,因此通過她來送達傳票是不合適的。
對京東的傳票送達也遇到了問題,京東集團以此為由,要求原告撤訴。京東的代理律師回復法庭稱,京東集團在2014年成立,注冊在開曼群島,原告試圖送達的地址是美國特拉華州的一間“注冊服務公司”,它不是京東的注冊服務公司,無權代表京東接收傳票;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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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