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登記落地,中國版“以房養老”能實現嗎?
登記居住權,相較于合同而言能給予居住權人直接的法律保障。
法國“老人房”價格較低,且可拎包入住,適合想買房卻申請不到銀行貸款的人,但入住時間只能看業主的“命”。
“幾乎絕大多數中國人都認同父母的房子產權屬于子孫?!?br />
(本文首發于2022年6月2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馮葉
中國安土重遷、葉落歸根的文化需要由房子承載。
只要擁有居住權,就能住在別人家的房子里。盡管聽起來匪夷所思,但因為居住權的出現,這種情況確有可能發生。
2021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新增了一種用益物權,即居住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以滿足生活居住需要。設置居住權,將房產的財產性權益和使用性權益做了剝離,既可滿足產權轉讓需求,又能解決居住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
這給以房養老提供了一種新思路。比如,子女將名下房產為家中老人設置居住權,這樣即使房子產權發生轉移,老人依然可以住在房子里。
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典編纂工作專班成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朱虎解讀居住權時表示,設置居住權解決特定人群的生活居住需求,排除了投資性需求。
目前,重慶、合肥、武漢、濟南、成都、長沙、杭州、廣州等地均啟動了居住權登記。
增強法律保障
2021年2月26日,全國首例居住權執行案件由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執行裁定。案件中,當事人與妻子結婚后未生育子女,妻子因病去世后留下遺囑將唯一一套婚前房產贈與弟弟,但當事人仍可居住其中。然而弟弟卻在網絡掛牌出售這套房,法院裁定該套房產的居住權登記于當事人名下直至其再婚。
如朱虎所言,居住權的設置初衷是為了讓弱勢的住房困難群體能夠“有所居”。比如雙親離異的子女、無房產離異人士、黃昏戀配偶或失獨老人等。
居住權雖不是為了養老而生,卻也有助于解決養老問題。
對于無產權的老年人來說,擁有居住權后,可以實際占有使用房產,即便是產權人也不能將居住權人從房產中驅趕出去,直至居住權期限屆滿或居住權人死亡。居住權通常是無償設立且不得用于出租,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居住權也無法轉讓和繼承。
對于產權人而言,設置無償的居住權動力基本上來自道德約束,如贍養父母、照顧親人等。若房子產權出售給非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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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