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符號也能成定罪證據,有的還是犯罪暗語
在一些特定場景中,犯罪分子會用表情符號代替敏感詞,以逃避偵查。比如,在網絡賭博案件中,表情符號“馬”表示碼量;在涉黃案件中,表情符號“女孩”和“綠茶”表示賣淫者;在涉毒案件中,表情符號“藥”表示毒品。
在刑事案件中,表情符號的功能大都是為了隱蔽地傳遞某類特定信息。在民事案件中,原被告對表情符號的不同解讀往往是引發糾紛的關鍵。
責任編輯:錢昊平
表情符號也能成為呈堂證供。
微信表情中的“太陽”代表什么意思?陽光?天氣好?心情愉快?
2020年11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中,因為原被告雙方和法院對“太陽”表情符號意思的理解,影響了最終的判決。
該案二審判決書顯示,原審原告作為出租方,在微信上對被告提出加租意愿,原審被告隨后回復了一個“太陽”表情。原審原告對此理解為“同意以及感謝”。但原審被告聲稱這樣的理解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最終,深圳中院認為,原審原告在微信上告知加租事項后,原審被告“并未表示否定”,因而支持了原審原告的主張,判處原審被告支付相應的房屋租賃費用。
這不是表情符號第一次作為證據出現在司法判決中。江蘇高院公眾號2022年6月發布的一篇文章顯示,經檢索裁判文書網,2018年以來,全國共有158起以表情符號作為證據的案件。而從2018年至2021年,該類案件的數量從每年8件,已經增加到了61件,增幅明顯。
華東政法大學數字法治研究院研究人員楊學科從2019年就開始關注表情符號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他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表示,因為表情符號的多義性,在司法實踐中,上下文語境、情景語境是構成表情符號證據調查的關鍵。
買毒品,發1個“娃娃臉”和3個“?”
裁判文書網涉及表情符號的判決,既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南方周末記者發現,在刑事案件中,表情符號的功能大都是為了隱蔽地傳遞某類特定信息。
杭州余杭區法院在2020年9月發布的《祝某、鄧某、彭某等組織賣淫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證人表示犯組織賣淫罪的祝某會通過“微笑”表情的數量來統計嫖客的數量。法院對證人和祝某等人的證言與電子證據檢查筆錄、聊天記錄等證據相互印證,證實多人多次向祝某的微信號發送“微笑”等表情符號。
而廣西興業縣人民法院在2022年5月公布的一則判決書顯示,2020年2月至3月期間,某派出所輔警周某多次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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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