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同事家摘梨受傷索賠被駁回,法院判決為良好風尚撐腰丨快評
好意施惠是助人為樂,體現了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如果好意施惠造成的意外損害要由施惠人來賠償,那很可能不會有人再愿意施惠,助人為樂將蕩然無存。
責任編輯:陳斌
好意讓同事到自家果園摘梨,不料同事意外被掉落的梨子砸傷,需要賠償嗎?湖南一法院日前審理的一起民事案件,為這個問題提供了答案。
湖南瀏陽市法院6月29日在其官方社交媒體賬號上公布了這一案件。
法院判決認為,黎先生妻子黃女士請丈夫的同事劉女士到自家果園,并將梨子打落無償贈送給劉女士,是好意施惠,體現了鄰里友人之間和睦友善的良好風尚。劉女士被砸傷屬于意外,要求好客主人對其所受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既無法律依據,也不利于傳承道德風尚。法院最后駁回了劉女士的請求。這一判決,得到了網友的一致好評。
出于好意無償給予別人好處(法律上稱為“好意施惠”),卻因為意外導致對方損失的情況,時有發生。比如無償讓鄰居搭順風車,卻發生交通事故致其受傷;贈送食物給朋友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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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有晴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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