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規定當服務人口大局丨快評
(本文首發于2022年8月11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愷辰
近日,北京某醫院拒絕為一名未婚女性凍卵,該女性訴醫院侵犯其人格權,被法院一審駁回。而山東臨沂一位女性不幸喪夫喪子,她要求醫院用其夫婦此前在該院做試管嬰兒時剩余的冷凍胚胎進行移植受孕被拒,也憤而起訴醫院。
在上述案件中,醫院拒絕為當事人提供服務的理由,都是原衛生部禁止為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規定。
臨沂案件中,當事人丈夫意外死亡,而被醫院認為在法律上已是單身。江蘇無錫有過一起類似的案例:一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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