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春晚時代來了嗎——央視春晚:觀眾不在乎真唱假唱?
假唱對于春晚,就像腳氣病,“治好了更好,但是不治呢,也不至于對整體的健康有什么太大影響?!?/blockquote>真唱效果不如假唱?
“今年的春晚是百分之百真唱。”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2009年春晚總導演郎昆正忙乎著幾天之后的中央電視臺元宵晚會。他得按照元宵晚會“鬧”的布局把節目的順序排下來,得讓元宵晚會顯得比春節晚會還要喜慶。
元宵晚會也屬于營業性演出,按照文化部去年年底公布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元宵晚會也得“真唱”。
郎昆更透露,中央電視臺準備把這個原則也貫徹到非營業性演出,只要帶觀眾,現場就真唱。除非不帶觀眾。
中央電視臺有這么大的魄力去改變,是因為2008年11月文化部文化市場司演出處起草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它的第二十九條規定,“營業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騙觀眾。”對“假唱”做的具體規定是:“前款所稱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員在演出過程中,利用事先錄制好的歌曲、樂曲等代替現場演唱、演奏的行為。”
在此之前,關于假唱的界定并不清晰。就算有國務院頒布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也只是模糊的說法,“演員不得以假唱欺騙觀眾,演出舉辦單位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演出舉辦單位應當派專人對演出進行監督,防止假唱行為的發生。”
“以前提前一點時間錄好、現場對口型也算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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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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