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執行款這五年:對話“教科書式耍賴”事件當事人
車禍案已近七年,法院的判決也已下達五年。這五年,趙勇收到了法院執行局對黃某芬強制執行的款項共計11.4萬余元。
“我希望大家不要過于苛責受害方,一直以來我都承認我父親甚至我都不是完美受害者,也從沒推說責任完全在于對方,所有的維權都是基于法院的判決書?!?br />
“過去維權幾乎是我生活的全部,現在我在努力把維權這件事縮小,騰出更多精力去工作和生活?!?/blockquote>責任編輯:吳筱羽
2015年10月6日,河北唐山。騎著自行車的趙某斌,在穿行馬路時,被黃某芬駕駛的小轎車撞上,趙某斌摔倒在地。肇事車主黃某芬打電話報警、通知救護車,在現場等候交警處理。
沒人會想到,一場由此開始的訴訟拉鋸戰長達7年。
趙某斌被送往醫院搶救,診斷為特重型顱腦損傷,成了植物人,輾轉唐山和北京的多家醫院治療后,于2017年12月1日去世。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出具的法醫鑒定書顯示,趙某斌“符合交通事故致重度顱腦損傷術后植物生存狀態繼發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且“交通事故損傷與死亡存在因果關系”。
趙某斌去世半年前,2017年6月8日,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對前述交通事故作出判決,由黃某芬承擔70%的主要責任,趙某斌承擔30%的次要責任,并判決黃某芬賠償交通事故各項損失93.5萬余元,除去已賠付的7.6萬元,剩余85萬余元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
唐山市中院2017年12月1日的一則通報顯示,因黃某芬未按判決履行義務,2017年9月5日,趙某斌的兒子趙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兩天后,唐山中院執行局第四分局豐潤執行大隊立案執行,但并未發現黃某芬名下有房產、車輛登記信息和存款。
案件進入公眾視野是在2017年11月。據趙勇自述,當時其父已經歷四次開顱手術,病情惡化,急需治療費用,而黃某芬仍拒絕賠償。
絕望和憤怒之下,趙勇在微博發布文章《這773天,我被迫改變的人生軌跡》,敘述自己的家庭在父親遭遇車禍、變成植物人兩年多來經受的巨變,隨后曝光兩年間自己與肇事方交涉未果的錄音和視頻,實名聲討黃某芬。視頻里,黃某芬自稱“我沒錢,拿啥給你”“我是收入不低,我得還貸款”“判幾年,最起碼這點錢我也不用還了”;趙勇則用“教科書式耍賴”來形容黃某芬。
一時間,“教科書式耍賴”沖上微博熱搜。
2017年11月22日,趙勇在微博曝光兩年間自己與肇事方交涉未果的錄音和視頻。
2017年11月28日,鑒于黃某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唐山中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年12月22日,黃某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2018年6月27日,黃某芬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一個多月后刑滿釋放。
2018年,唐山市路南區法院曾受理雙方的一起債權人代位權糾紛案(即“析產案”)。趙勇主張黃某芬擁有其女兒名下房產70%的所有權,并指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15日,黃某芬幾乎每月房貸還款日或前幾日都轉賬給其女兒。二審趙勇敗訴,唐山市中院認定該房產為黃某芬女兒單獨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3月11日,河北省高院曾作出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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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佳澄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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