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駕越野翻車致兩死三傷,組織者責任也不可推卸丨快評
即使是愛好者自發組織的非營利活動,活動組織者也對參加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更不用說是收費的商業活動了。
責任編輯:陳斌
駕車參加越野活動發生事故造成傷亡,誰該擔責?
不久前,在河北張家口,就發生了這樣一起事故。事發地是圈內知名的“越野圣地”張家口市沽源縣老掌溝“好漢坡”。8月4日下午,一輛紅色Jeep牧馬人在翻越“好漢坡”時意外滾下山坡,車上兩名未成年人不幸遇難,兩名成人及一名未成年人不同程度受傷。據齊魯晚報報道,這輛Jeep牧馬人是車主吳先生幾個月前剛買的。7月,他在車主群里看到4S店與某越野改裝俱樂部聯合組織的草原自駕穿越之旅,于是報名參加,并帶上了妻子、兩個女兒和侄子,不料卻在好漢坡發生了慘劇。
那誰應該對事故負責呢?在社交網絡上,有網友認為,越野本來就是有風險的,車主剛買越野車不久,明知自己沒有越野經驗,還要參加高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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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木易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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