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5斤芹菜遭罰6.6萬元背后:行政裁量權控制難題丨法眼
有力的監督是避免行政機關扭曲法律、夾帶私貨、搞“秘密法”的主要途徑,其制度建設與關于裁量基準本身的制度建設一樣重要。
責任編輯:錢昊平
近日國務院督查組接到群眾反映,陜西榆林一個體戶賣了5斤芹菜,被市場監管部門以其存在不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涉嫌經營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品等違法行為為由,罰款6.6萬元,而其違法所得僅20元,此事被曝光后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榆林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人承認,處罰屬于“過罰不當”。而據督查組了解,當地行政處罰名目數量龐大,存在“類案不同罰”等問題。督查組認為,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包括執法人員自由裁量權過大、對行政處罰執行權缺少有效制衡等。
法律常常賦予行政機關較大的執法空間,即所謂“行政裁量權”。但這種權力的行使卻容易受到許多法外因素的影響,導致行政機關的決定在老百姓眼中常常有失公正。
就在榆林“芹菜事件”發生前,國務院辦公廳剛剛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是對這一問題的一次系統性回應。但可以肯定的是,有效控制行政裁量權的道路仍然充滿挑戰。
行政裁量的控制:世界性難題
按照法律的一般原理,行政機關行使權力的行為應當以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為前提,所謂“無法律則無行政”“法無明文規定不可為”。然而,事實上,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法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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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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