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人并將被撞人拖行1公里,警方與公眾為何如此義憤?丨快評
某些“老司機”圈子中流傳著一種說法,認為如果撞人了,撞死了比撞殘了要好,前者賠的錢要比后者少,因為對被撞殘了的要養一輩子。一方面有必要檢討撞死與撞殘的賠償標準,必須使得前者遠遠高于后者才行,以避免道德風險,人性經不住試探。另一方面警方對任何交通死傷事件都應該進行刑事調查,在排除故意傷害或謀殺之后再論賠償,這樣才可以震懾那些沒有底線的奸宄之徒。
責任編輯:辛省志
這兩天,一段視頻在網絡瘋狂傳播:9月2日,湖南婁底,一名司機撞了人,并將被撞者一路拖行,直至被交警攔下。視頻中,交警感情流露,聲色俱厲,要求該司機“吹一口氣”(呼氣酒精測試),然后將她拉下車,“你自己過來看,看清楚,看一下這是什么”“你是個人吶”。該司機先是不配合檢測,在車上淡定打電話;下車看到被拖行的傷者后,表情依然淡定。
“女子酒駕撞人拖行1公里”的標簽上了熱搜。
9月4日,婁底警方發布通報:9月2日23時52分許,肖某某(女,28歲)駕駛湘K牌照小型轎車……由南往北行駛時,與前方謝某(女,36歲)駕駛的二輪電動車追尾相撞,謝某衣褲被卡入轎車左前角,肖某某駕車逃離現場,致使謝某被車輛拖行,后被執勤截停。警方認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駕車,酒精含量為124.51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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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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