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反電詐法側重前端防范
電信經營者、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互聯網服務提供者也要承擔民事責任
責任編輯:錢昊平
2021年2月9日晚,江西省全民反電詐集中宣傳“春風”行動啟動儀式在南昌舉行。
“立法技術上是‘小快靈’,對關鍵環節、主要制度作出規定,立法進程快,體現急用先行?!?2022年9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在回應記者提問時,對當天通過的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特點作出評價。
自2021年10月19日提請立法機關初次審議草案,反電詐法歷經3次審議,到最終通過,不到1年時間。
這部八千多字的法律共7章50條,包括電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聯網治理等章節。將于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劉仁文指出,在刑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中,都對如何懲治電詐犯罪作了具體規定,這些都是體系性的立法,反電詐法則是以問題為導向的“小切口”立法。
2021年11月11日,中國法學會曾召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專家研討會,劉仁文受邀參會,在他看來,針對電信詐騙這一老百姓特別關注、問題又特別嚴重的犯罪行為,單獨立法的價值是可以聚焦問題,從多個角度,針對電信詐騙進行集中治理。
有電詐嫌疑的,可以采取限制措施
在回應記者提問時,王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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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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