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裁員20人以上需提前說明 2009-02-10 國務院發出通知,企業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國務院發出通知,企業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