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原董事長被判死刑
認定李培英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綜合新華社報道,2月10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原總經理、董事長李培英案一審宣判,認定李培英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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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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