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西周青銅編甬鐘的罪與罰,可移動文物公益訴訟第一案落槌
這起案件具有兩點突破性意義,“第一個是從不可移動文化遺產到可移動文物的公益訴訟的突破,第二個是從行政公益訴訟到民事公益訴訟的突破?!?br />
長期以來,文物保護領域的民事公益訴訟似乎處于“無人問津”的尷尬境地。司法機關對文物保護公益訴訟的態度也比較謹慎,此前不少破壞文物的行為只能通過環境公益訴訟進行懲治。
責任編輯:錢昊平
涉案青銅編甬鐘屬于出土文物,年代約在西周晚期。
“希望大家以我為戒,深刻認識文物保護的重要性,不能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p>
2022年9月1日,湖北人陳某旺在正義網刊登道歉信,并表示愿意對自己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兩年前,陳某旺曾私自挖掘自家承包山地中的文物——西周晚期鑄造的青銅編甬鐘,造成文物損壞。后來在江西九江倒賣時被公安機關抓獲,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
陳某旺獲罪不是事件的終點。
2022年3月,九江市檢察院又對此進行民事公益訴訟立案,隨后起訴。2022年8月30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九江市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是可移動文物公益訴訟“第一案”,公開報道中確實也沒有同類其他案例。
九江中院當庭宣判,陳某旺不僅要通過全國性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還要承擔文物修復費用10萬元及專家評估費用。
在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霍政欣教授看來,這起案件具有兩點突破性意義,“第一個是從不可移動文化遺產到可移動文物的公益訴訟的突破,第二個是從行政公益訴訟到民事公益訴訟的突破?!?/p>
先刑事,后民事
陳某旺是湖北黃石市陽新縣人。
法院已查明的事實是,2020年10月25日,陳某旺在自家承包的山地里拾撿到一件青銅器,帶回家后通過手機上網查詢,得知是古代青銅編甬鐘,具有很高的價值,且編甬鐘都是成批出現。
次日上午,陳某旺回到承包山地再次用鋤頭挖掘,先后挖出8件編鐘,其中3件編鐘因挖掘受損。
陽新縣與江西九江市接壤。2021年5月,陳某旺在九江倒賣青銅編鐘時,被當地公安機關當場抓獲。2021年12月,陳某旺因倒賣文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目前正在江西省贛江監獄服刑。
2022年3月,九江市檢察院進行民事公益訴訟立案,并委托文物專家對文物損壞形成時間及所需修復費用進行評估。
經鑒定,9件青銅編甬鐘均為西周晚期鑄造,9件成組,大小排列有序,工藝精湛,紋飾精美,保存基本完好,少量“青銅枚”有殘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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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