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讓百萬捐款飛了:“縣官不如現管”怎么破?
具體到這則新聞中的保安,則是弄權與權力不作為,同時發生在一個人、一件事之中。這工作態度和勞動紀律,確實很有問題。保安公司也應該有個態度:平常的職業操守、崗位教育、紀律管理都是怎么進行的?管理層不能以“基層員工素質較低”為借口,解釋并推脫以上過失。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廈門市某小區業主謝先生希望給附近的大同小學捐款100萬元,但在校門口被保安攔住。保安既不讓他進,也不通報,并聲稱:甭說100萬,就是1000萬也與自己無關。隨后,謝先生把100萬元捐給了廈門六中。事后,大同小學的校長發短信聯系謝先生并致歉,同時對保安進行“善意地教育”。
謝先生確實不太開心,校長也有些心痛。其實,咱們大家回憶一下:自己在生活與工作中,可能不少人與保安發生過這樣那樣的矛盾,這甚至成了一個小小的社會問題。
保安的職責,按照標準定義:指保衛治安,是一個職業工種,主要職責為防火、防盜、責任區域內的人身安全。通過保安人員工作實施來保障固定區域內安全,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防患于未然。其中有明確規定:特殊問題、突發事件,第一時間立刻上報,極力配合上級機關單位及時處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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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有晴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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