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在西藏縣城開律所?對話司法部律師局副局長
在一些欠發達地區,過去通過鄉規民約、調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糾紛。但當地有法院、檢察院,也有各類訴訟案件,這就需要律師,這是司法制度里的結構化要素。
“無律師縣”缺乏的是一個身邊的律師事務所。律師扎根在那個地方,他們就能夠對當地的習俗、風土人情、自然風貌更了解,更能夠理解當事人的訴求。
之前西藏的一些法學畢業生,因為“無律師縣”沒有律師事務所接收他們,只能去拉薩甚至外省執業。也就是說沒有律所這個“殼”,律師后備人才會流失掉。
(本文首發于2022年10月06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譚暢
近年來,司法部通過多種方式推動律師法律服務在縣域的全覆蓋。圖為2022年5月19日,四川省鹽邊縣,“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師胡永志在檢察院做認罪認罰見證。
在志愿律師多年的輪換“輸血”后,全國“無律師縣”問題終于在2022年以一種新的方式得到了基本解決——46個無律師縣迎來屬于它們的首家律所分所。
2022年7月29日,司法部就推動基本解決全國“無律師縣”問題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司法部律師工作局(下稱律師局)局長趙振華介紹,司法部、全國律協等在全國范圍內動員、組織律師事務所到欠發達地區“無律師縣”設立分所。至7月中旬,46家律所分所的執業核準就已經全部完成,72名律師將派駐六省份的46個“無律師縣”。
2022年8月19日,南方周末記者對話司法部律師工作局副局長柳春霞。
“解決問題的時機成熟了”
南方周末:基本解決偏遠地區“無律師縣”問題,你們是從何時開始采取措施的?
柳春霞:應當說這一直是我們非常關注的重點問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律師行業發展不平衡的表現之一,就是欠發達地區律師資源相對不足,還不能完全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
中央強調,要加快解決有些地方沒有律師和欠發達地區律師資源不足問題,決不允許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近年來,司法部通過組織律所設立分所、開展“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和“援藏律師服務團”活動等,推動實現了律師法律服務在縣域的全覆蓋。但西藏等地“無律師縣”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一些環境惡劣、條件艱苦的縣只有律師志愿者,還沒有“本地”律師。為此,司法部提出力爭2022年基本解決全國“無律師縣”問題。
從去年底,司法部就開始謀劃。今年,推動基本解決全國“無律師縣”問題被納入律師重點工作。應當說,律師行業的蓬勃發展為這項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這些年,隨著全面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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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佳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