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詩中的俸祿與品服

白居易對于自己的官品、俸祿與輿服都很在意,不但念茲在茲,而且公然入詩,毫不隱諱,堪稱“天懷坦白”。其實白居易并非刻意追求富貴之人,他在朝時勇于進諫,在外任則清廉自守,都是最堅確的證據。

(本文首發于2022年10月13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劉小磊

日人曾我暉雄(一名蕭白)所繪白居易謁見鳥窠禪師圖。

南宋的洪邁最早注意到白居易喜歡在詩中詠及俸祿,洪著《容齋五筆》卷六有《白公說俸祿》條:“白樂天仕宦,從壯至老,凡俸祿多寡之數,悉載于詩。雖波及他人,亦然?!鼻迦粟w翼《甌北詩話》卷四中也有一條云:“香山歷官所得,俸入多少,往往見于詩?!绷硪粭l則云:“香山詩不惟記俸,兼記品服?!眱蓷l中分別舉了十來則例子,然后得出兩個結論:“此可當《職官》《食貨》二志也?!薄按擞挚傻帧遁浄尽芬??!壁w翼所說的三種志都是指《舊唐書》而言,因為《職官志》與《輿服志》在《新唐書》中已改稱《百官志》與《車服志》。白居易在詩中記敘的官職及俸祿等情況居然可與正史的志書相提并論,似有夸張之嫌。但是陳寅恪先生在《元白詩中俸料錢問題》一文中指出:“關于唐代官吏俸料錢制度,今《唐會要》玖壹至玖貳《內外官料錢》門、《冊府元龜》伍佰陸《邦計部俸祿》門及《新唐書》伍伍《食貨志》諸書,所載皆極不完備,故元白詩中俸料問題,頗難作精密之研究,僅能依據《會要》《冊府》所載貞元四年京文武及京兆府縣官元給及新加每月當錢之數,并《新唐書·食貨志》所載會昌時百官俸錢定額,與元白詩文之涉及俸料錢者,互相比證,以資推論,蓋元白著作與此二時代相距最近故也?!边B現代史學大家都這樣說,可見白居易詩中有關俸祿的記載確實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筆者不通史學,我感興趣的是白居易此類詩中反映的人生態度。

【一】

我們依年代為序來看白居易詩中詠及俸祿的代表作:貞元十六年(800),29歲的白居易進士及第,31歲登書判拔萃科,32歲授秘書省校書郎。校書郎的品級為正九品上,這是白居易仕途的起點。白居易作《常樂里閑居偶題十六韻》以詠其時的官衙生活:“小才難大用,典校在秘書。三旬兩入省,因得養頑疏。茅屋四五間,一馬二仆夫。俸錢萬六千,月給亦有余。既無衣食牽,亦少人事拘。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彪m稍有懷才不遇之感,但對每月一萬六千的俸錢還算滿意。35歲罷校書郎,授盩厔尉。盩厔屬京兆府,為赤縣,縣尉的品級是從八品下。白居易此期詩中未及其俸錢,惟《觀刈麥》詩中云:“吏祿三百石,歲晏有余糧?!睂Α袄舻撊偈敝?,我一向未得確解。從字面上看,似乎僅指祿米而言。但據《新唐書·食貨志》記載,開元年間從八品官的祿米為五十七斛,每歲發兩次,合計僅有百余斛,與“三百石”差距甚大。中唐時的祿米標準,《新唐書·食貨志》中未有記載,但白居易39歲任京兆戶曹參軍時作《初除戶曹喜而言志》云:“俸錢四五萬,月可奉晨昏。廩祿二百石,歲可盈倉囷?!本┱讘舨軈④姷钠芳墳檎咂?,由此可以推知盩厔尉的祿米當在百余石。赤縣尉的月俸,據《新唐書·食貨志》對會昌年間的記載為三萬。白居易任盩厔尉是從元和元年(806)至元和二年(807),下距會昌元年(841)三十余年,其所得月俸也當在三萬左右。故白詩所云“三百石”,當是將祿米與月俸錢折算合計,再加上職分田的產出,從而得出全年總收入的約數。由于《觀刈麥》這首詩詠及農夫種糧之艱辛及貧婦人拾取麥穗充饑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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