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業務證書開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股來鑫”非法代理證券業務經營案一審宣判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洪誌成等5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并判處罰金人民幣1500萬元至8萬元不等。
綜合新華社報道,2月12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洪誌成等5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并判處罰金人民幣1500萬元至8萬元不等。
1999年5月至2006年10月,被告人洪誌成與舒苗根等人,先后注冊成立 上海摩金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摩金公司”)、上海來鑫數碼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來鑫數碼公司”)、上海股來鑫投資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來鑫公司”)、上海翔敏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上海良靜數碼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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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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