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審批當涇渭分明
(本文首發于2022年11月24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廣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行政備案規范管理工作,加強行政備案規范化、法治化建設。
在簡政放權之下,不少原本的行政審批項目改為備案。行政審批或者許可,意指只有經過審批許可之后,才能從事特定的活動。而備案則不同。備案是備案人向行政機關告知相關情況,除非有法定事由,否則行政機關并沒有權力不予備案。而且,即使行政機關不予備案,也不妨礙公民和機構從事相關活動。
比如,根據《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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