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冤26年、多次被“退回”的謝哲海案,再審宣告無罪
如今,河南高院再審宣告謝哲海無罪:“雖無證據證明刑訊逼供的存在,但原判據以定案的證據尚沒有達到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認定謝哲海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blockquote>責任編輯:譚暢
減刑出獄后,謝哲海曾在浙江義烏一家餐館打工。
2022年11月28日,河南高院對謝哲海故意殺人案作出再審判決,依法改判謝哲海無罪。11月30日,河南高院宣判。
南方周末于2019年11月發表報道《補偵之后,仍“事實不清”的兇殺案》,謝哲海案獲得輿論關注。2020年11月,河南省高院決定再審此案。
謝哲海是河南省周口市太康縣轉樓鄉五里廟村村民,1996年,該村一位女青年被殺,辦案人員認定25歲的謝哲海有作案嫌疑。法院受理后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檢察機關補充證據,但檢察機關在沒有補充任何新證據的情況下再次移送法院,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謝哲海無期徒刑。
河南高院再審認為,本案缺少認定原審被告人謝哲海故意殺人的客觀證據,除謝哲海的有罪供述外,沒有其他直接證據證明謝哲海實施了殺人行為,間接證據亦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雖無證據證明刑訊逼供的存在,但原判據以定案的證據尚沒有達到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認定謝哲海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謝哲海有罪。
謝哲海喊冤,持續了26年。一審判決后,謝哲海不服,即提起上訴。2000年6月,二審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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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解樹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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