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應該捐贈給博物館嗎?最佳歸處永遠是真愛、真需
古來許多賢達都能看清自己與所藏書籍文物之間的關系,會刻一枚“某某經手”“某某過眼”的收藏印鈐于紙面——知其終將散逸,澤被他人
(本文首發于2022年12月15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淹留西安,無所事事,時常以淘換舊書、搜購舊物消磨時光。
常去的某家舊書店,地在某大學西門外。某位教授,退休之后也是???,年深日久,與老板極熟識。后來老教授身體每況愈下,大概也是在舊書店中見慣了各種人家散逸而出的圖書,于是對待自己的藏書態度相當豁達,多方叮囑:身故之后,所有藏書除卻家人有意存留的部分外,其余全部售予書店老板。
后來老教授辭世,西京城中的淘書客得此信息,紛至沓來,最終皆大歡喜。一者老教授一世藏書沒有被當作普通舊書論斤回收,二者數年交往的舊書店老板不無小補地賺上一筆,三者為數許多的淘書客無論經濟還是知識都受益于這批藏書。
書籍也好,文玩古物也好,其實很重要一部分價值來源于流通。在流通的過程中,更多的經手者從中學習知識,開拓眼界。小處來說,怡情養性了經手者;大處來說,經手者著書立說,遺澤后人,比如民國年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蓁蓁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