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經濟手段刺激生育可行嗎?看不見的“意愿”“幸福感”更關鍵
以設想中的某個統計目標(無論是人口規模還是生育率)作為政策依據不僅是一種認知誤區,更可能因為古德哈特定律(當一個度量成為政策目標,就不再是一個好的度量)的聚焦效應而造成嚴重后果
(本文首發于2023年1月19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2023年1月17日,國家統計局發布數據顯示,2022年,全國人口總量比上年末減少85萬人。據媒體梳理,這也是我國人口自1962年以來(即近61年來)首次出現負增長。
當下,說到“人口(負)增長”問題,人們通常會立刻聯想到生育率的下降。確切地說,這個“生育率”是指實際完成(completed)的生育率。
有大量的學術、政策研究正是以這個生育率指標作為研究的起點,并由此演繹出一些經濟激勵建議。有時候,人們還會把它上升到文化、種族乃至道德層面,試圖“標本兼治”。但問題是,這個起點設定是有偏差甚至是錯誤的。
生育行為并非草率或隨機發生,它有一個較長時間的主觀決策過程,也就是期望(desired)生育率,也可以視為生育意愿。而在期望生育率之上,還有一個理想(ideal)生育率的概念,即“你覺得一個家庭生幾個孩子是最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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