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關系”是自由還是放縱?從薩特與波伏娃談起
很多時候,人們把自由和放縱混為一談,OR也不例外。真正的“自由”,在自由選擇之后是需要負責的;只要自由不要責任,那就不叫自由,只叫放縱。放縱的人群,無法組建需要責任感的共同體。一個社會如果鼓勵的是放縱,終將反噬自身、走向毀滅。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旅日博主郭宇公布了跟OR伴侶becky的分手信,引起一些圍觀。所謂OR,是英文“open relationship”的縮寫,意思是“開放式關系”,也就是兩人在維持伴侶關系的同時,也允許對方與其他人交往、發生性關系,是一種“新潮”“前衛”的相處形式。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這種“開放式關系”,跟一些明星、名人在婚姻名存實亡之后,為維護形象保留婚姻外殼但實際上各玩各的又不一樣?!伴_放式關系”里的雙方,自稱是愛著對方的,只是給對方以自由,并不是因為不愛對方才放任對方亂來。
根據郭宇的描述來看,他深愛著對方,并且在經濟上也有滿足對方的能力,既給房子住,每個月還給很高額度的生活費,但雙方仍時不時發生沖突。
薩特與波伏娃的開放式關系
其實,歷史上有過被描述“完美”的OR典范,就是被許多人津津樂道的法國左翼哲學家讓?保羅?薩特與左翼文學家、社會活動家西蒙娜?德?波伏娃的關系。
在通常的敘事中,薩特與波伏娃保持著相愛,同時雙方也自由尋找著情人,并且互不嫉妒,堪稱OR的典范。但實際上他們兩人的關系遠非如此簡單。
波伏娃生長在一個缺愛的家庭中,最初對眼睛有殘疾、其貌不揚的薩特并不滿意,但在薩特的死纏爛打下,1924年,21歲的波伏娃與24歲的薩特建立戀愛關系。
很快,薩特覺得新鮮感耗盡,于是他以“自己是作家,需要新鮮感和刺激,需要一些其他的偶然的愛情”為理由,向波伏娃提出建立“開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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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