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贏了——電視劇《傳奇福貴人》的維權官司

王興東、王浙濱夫婦擅長于拍“正確”的電影,但這次的《傳奇福貴人》卻遇到了“不正確”的問題,狀告國家廣電總局,只是圍繞電視劇《傳奇福貴人》產生的眾多官司中的一起。

責任編輯:朱又可 袁蕾 實習生 黃家楊 吳達

2月22日下午,北京釣魚臺山莊,第四屆編劇維權大會召開。會上,中國電影文學學會會長王興東向社會及行業內編劇推薦了3個有關劇本交易的標準合同,分別為“影視劇本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影視文學劇本委托創作合同”和“影視劇本著作權轉讓合同書”。由20位編劇聯合成立的喜多瑞影視公司的代表閻剛,當場接受3個合同范本及授權書格式樣本,表示將率先使用。

對于王興東本人來講,這三個標準合同或許有點亡羊補牢的意味。就在兩個多月前,2008年的最后一天,王興東的妻子王浙濱和兒子王放放輸了一場官司——母子兩位編劇狀告國家廣電總局,稱其為電視劇《傳奇福貴人》發放許可證是侵權行為,請求法院撤銷許可證,并判令國家廣電總局賠禮道歉。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是“二原告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因此駁回他們的起訴。

狀告國家廣電總局,只是圍繞電視劇《傳奇福貴人》產生的眾多官司中的一起。這起糾紛曠日持久,卷入者越來越多,問題也越來越復雜。

王興東、王浙濱夫婦 圖/CFP

王興東、王浙濱夫婦擅長于拍“正確”的電影,但這次的《傳奇福貴人》卻遇到了“不正確”的問題 本報資料圖

“我們維護的是編劇胡建新的權利”

電視劇《傳奇福貴人》的來歷是這樣的——

1999年,末代皇帝溥儀的第四任妻子李玉琴(福貴人)已處于肝硬化晚期,出身長影、家在北京的編劇王興東、王浙濱夫婦回到長春,對李玉琴進行了十幾個小時的錄像采訪,并且獲得了將李玉琴的生活經歷拍攝成電影、電視劇的權利。

他們首先想到的是拍電影。2003年,王興東創作完成了電影劇本《與皇帝離婚的女人》。據李玉琴的兒子黃煥新說,謝晉導演看了王興東的電影劇本后,曾頂風冒雪到長春來采景,他當時還陪謝晉參觀了偽滿洲國的皇宮。后來由于SARS等原因,電影拍攝計劃擱淺。

同樣被SARS耽擱的,還有王興東、王浙濱夫婦的兒子王放放的出國留學計劃。王放放畢業于北京大學化學系,大學期間曾輔修過藝術。留學暫不能成行,王放放就嘗試與母親王浙濱一起寫劇本。2006年,王家母子共同創作出名為《與皇帝離婚的女人》的30集電視劇劇本。

在中華文學基金會主席張鍥的撮合下,兩位編劇與中國文采聲像出版公司總經理卜天月見了面,初次會面就談得很投機。2006年7月31日,中國文采聲像出版公司與王浙濱、王放放簽訂了《電視劇本〈與皇帝離婚的女人〉著作權使用合同書》,以總價9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劇本的專有使用權,委托編劇本人承擔修改義務,分三期付款,每期30萬元。

合同訂立后,中國文采向編劇支付了首期報酬30萬元,編劇開始修改第二稿。編劇交付第二稿后,中國文采發現編劇沒有按制片方意見修改,于是請來編劇溝通,在中間人張鍥的主持下,大家達成一致:中國文采支付第二期稿費,編劇按約定徹底修改。于是,中國文采支付了第二筆稿酬30萬元,還支付了5萬元用于購買李玉琴相關影視版權。在雙方磨合劇本的同時,8月份,中國文采把電視劇向廣電總局電視劇管理司報批立項,打算11月份開機拍攝。中視傳媒全額投資該劇,擬在央視一套首播。

第三稿交付過程中,矛盾爆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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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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