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歲男想娶60歲女遭子女反對:婚姻Vs財產,法理Vs情理
婚姻是有兩個完全不同的涵義。其一,在世俗意義上,結婚是進入雙方的關系圈。民間大擺婚宴慶賀,是以儀式化確定男女雙方在這個關系圈中的“合理地位”。其二,在法理層面上,結婚登記強調的是財產共有關系。這就是為什么會有婚前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因。準確地說,這和愛情本身沒有什么關系。
責任編輯:陳斌
我們習慣于從一個層面上考慮問題,但事實說明,僅只看一層不夠,你得多看幾層。最近河南鄭州發生的一起糾紛,便是明證。
據河南電視臺民生頻道《小莉幫忙》報道,鄭州的劉先生反映,他今年已經85歲,想和60歲的女朋友結婚,但是被孩子強烈反對,甚至把戶口本都藏了起來,導致他現在無法給女友一個名分,此事引發網友熱議。
劉先生的結婚理由是:他今年85歲了,去年4月份老伴因病去世,自己年齡大了身體又不好,想找個老伴照顧。不止于此,他還發出愛的宣言:“我非要跟她在一起不可,我想娶她?!?/p>
而女友也面對記者鏡頭訴說著對劉先生的愛意:“雖然他年齡大一點,但我感覺他對我好,他知道疼我?!?/p>
從情理上說,兩個人都愛到難舍難分的地步了,棒打鴛鴦為哪般?老年鴛鴦就不是鴛鴦嗎?
在網上,對劉先生子女痛加鞭撻,認為他們是在阻撓老年人正當情感生活的,大有人在。但這個事沒有鏡頭下所表現得這么簡單。劉先生兒子表示,自己父親和新女友在一起也就一個多月時間,感覺結婚太倉促了。并表示,父親女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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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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