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訴交易在英國:“坦白從寬”還是誘人認罪?
從統計學角度出發,大部分刑事犯罪被告都屬于社會階層較低、教育水平欠缺的群體,這些被告很容易被誤導或者無法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斷和決定;在證據欠缺的情況下,把原本案情較輕的參入,甚至無辜的自己,陷入錯誤的境地
(本文首發于2023年3月2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2022年10月,英國《衛報》發文譴責英國司法機構越來越多仿照美國刑法中的認罪協商/辯訴交易(plea-bargaining),給被告施加壓力提前認罪,導致司法不公,引發諸多討論。
在英國司法制度中,除少數大型詐騙類案件以外,認罪協商特別是定罪協商,其實并不是被正式認可應用的一個程序。然而在實際操作中,CPS皇家檢察官和被告的律師,其實都常常會非正式地和被告進行協商,以求被告提前認罪,避免庭審程序。案件在庭審之前解決,可節省人力物力財力、減輕司法系統的負擔,被告也可以得到“坦白從寬”的待遇。
這種心照不宣的非正式協商,以前雖然也曾被詬病,但在無法達到完美的司法體系下的確起到了一個平衡作用,以促進審訊效率和性價比。然而近三年,英國斷斷續續的防疫措施導致法庭無法按部就班工作,大量案件積累,也使得控辯雙方都更急切地推行認罪協商,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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