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問題,中國該怎么辦
責任編輯:鄧科 郭力
受訪專家:
維護南沙權益,出臺地方法規更重要
陸儒德 海軍大連艦艇學院教授、中國海洋學家、中國“航海日”《倡議書》擬定者
宋曉軍 知名軍事專家、《艦船知識》雜志編輯
李國強 中國南海問題著名歷史學家、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
劉楠來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國際海洋法研究專家
中國可以去這些島礁進行開發,捕魚,采取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措施;同時也可以制定有關島嶼管理的法律和規定,地方上也應該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比如南海諸島的管理法律法規等。
南方周末:菲律賓通過立法的形式加緊對南海島嶼的爭奪,也給中國敲響了警鐘。學者認為,在南海問題上,中國也應加強和完善海島保護和維護的相關法律制度。你覺得,中國在海洋立法方面還有哪些欠缺?
劉楠來:中國在1992年已經明確宣布,中沙南沙西沙群島都是中國的領土。菲律賓的做法是與中國的法律相抵觸的,從國內法和國際法的角度,中國都有權進行交涉。
中國對南海諸島的統治和管轄是歸于海南省的行政范圍內,中國也在南沙群島行使自己的管轄權,也有派軍隊進駐。但是70年代以來,相鄰國家先后占據了一些島礁,中國也一直有進行交涉。要求這些國家尊重中國的領土主權的完整。并提出在“主權歸我”的前提下,共同開發。
中國不斷地重申在法律上對這些島的主權。因為在國際上,如果不積極反抗、交涉的話,就會被默認。
比如,中國可以去這些島礁進行開發,捕魚,采取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措施。同時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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