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未履行千萬捐款被大學起訴:讓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丨快評
在本案中,捐贈協議中的捐贈人是吳幽個人,而非他所參與創立的鏡湖資本。無論是捐贈時的媒體宣傳,還是法院下達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都顯示,吳幽是以校友的個人身份參與此事,他履行捐贈協議的困難與鏡湖資本的經營狀況有何聯系,恐怕也是要予以公開說明乃至走法律程序落實的。
責任編輯:陳斌
日前,一則“大學狀告校友”的新聞引發關注。因沒能履行1100萬捐贈承諾,鏡湖資本創始合伙人吳幽被母校中國礦業大學發展基金會告上法庭。
事件源于2019年4月。在中國礦業大學110周年校慶之際,吳幽作為知名校友慨然向母校捐贈1100萬人民幣,支持學校事業發展。在當時,這是礦大成立后收到的最大單筆捐贈。雙方簽署了捐贈協議,吳幽還獲得了“特別校務參事”的聘書。然而吳幽遲遲不履行捐贈協議,讓一樁回饋社會的美事變成了法律糾紛。
公開信息顯示,案子在2022年7月22日首次開庭,吳幽在2023年1月3日被列為被執行人。吳幽未能依照執行通知書履行給付義務,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接到了法院的限制消費令。
消息傳出后,輿論場上不乏“不解”之聲:我捐錢是情分,沒捐是本分,怎么還被倒打一耙、成了老賴?也有網友認為,吳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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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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