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增扣除項、家庭計征還是單一稅?稅制簡潔也重要丨快評
個稅改革,一方面要更加公平,一方面也要盡可能簡單,讓更多人能夠清楚地知道自己該交多少稅,能退多少稅,避免復雜的稅制帶來制度摩擦,虛增社會成本。更簡單的稅制,更低的稅率,應該是改革的方向。
責任編輯:陳斌
每年全國兩會,個稅都是備受關注的話題,2023年兩會也不例外。有代表再次建議個稅免征額提高到每月1萬元,有的建議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個稅。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在預算草案審查結果報告中也建議,優化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征收范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和標準。
目前的個人所得稅以個人為單位計征。每個人的全部稅前收入,扣除一定的項目后,對所得的“應納稅收入”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征稅,應納稅收入越高,稅率也越高,最高個稅稅率達到45%。
而扣除方面,包括社保、公積金、企業年金的個人繳費部分(專項扣除)、每月5000元的費用(這部分就是俗稱的個稅起征點),近年來又增加了贍養老人、子女照護教育、房貸房租、大病醫療、繼續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個人養老金等都在稅前扣除。
按照目前的扣除標準,稅前月薪1萬元以下的,如果按照法定標準繳社保公積金,再有老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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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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