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高齡老人要結婚,關子女什么事嗎?
子女們擔心與糾結的因老人結婚而可能引致的各種復雜局面與狀況,兩家人可以坐下來好好談,友好協商與妥善安排婚后老人的日常照料、照顧老人的時間與費用安排、常規疾病治療、一方發生重大疾病或歸西等突發狀況處理、兩家往來方式等諸問題,甚至雙方可以簽訂婚前協議,把相關事宜講明白、說清楚。
作為最大難題的財產處置,如果兩家人協調起來確實為難,不妨考慮只辦酒席、婚禮,而不領證。坦白說,老人“結婚”,更多是圖一個名分,公開請酒,公開兩人的關系,就能有效堵住街坊鄰里的閑言碎語,就能有效解除老人最大的心結。
責任編輯:陳斌
不久前,我的老鄉兼好友阿亮電話我,向我傾訴一件事。他父親八十有四,喪偶多年,后面認識隔壁村一位同樣喪偶的76歲老太太,兩人一起搭伙過日子,已三年有余。按說,兩位老人就這么處著,挺好的,相互有個照應。但令阿亮煩惱的是,兩人處出了感情,他父親想與老太太結婚,還向他要十萬元,這著實讓阿亮犯愁。
提起“搭伙過日子”,多數人第一時間會想到夫妻中的一方在陌生城市里打拼,偶遇聊得來的異性,為了節省生活成本,也解決內心的空虛與寂寥,還包括生理方面的需求,選擇做“臨時夫妻”。這種現象在中青年群體中相對普遍,但也經常遭遇來自道德層面的譴責。
位于鄉下的留守老人也開始“搭伙過日子”,算是稀罕事。鄉村社會的基本特征是傳統道德觀念濃厚,耄耋老人喪偶,自然由子女撫養,直至終老。一旦其結識并愛上了別的異性,甚至有組建家庭的愿望,通常被認為“老不正經”“為老不尊”,伴隨而來的是各種風言風語,經常讓老人及其子女臉面全無,在村里抬不起頭來。
但現實問題是兩邊的兒女平日都工作在外,沒有辦法做到駐守老家陪伴與照顧老人。作為替代性方案,年輕人也想過接老人進城一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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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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