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
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
根據政協章程的規定,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拓展和延伸,是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各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以多種形式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概括性表述。
為了使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經?;?、制度化,1995年1月,政協第八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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