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話大王”鄭淵潔認輸,到底是難維權還是濫維權?丨快評
鄭淵潔的維權,對大眾是一次知識產權保護的普法教育。知名文學形象當然需要保護,但是也不能無限保護。權利總是有邊界的。即使擁有號稱“地表最強法務部”的迪士尼,也不能禁止別人使用“灰姑娘”或者“辛德瑞拉”作為商標,能保護的也只有電影中灰姑娘的形象而已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童話大王”鄭淵潔宣布停止商標維權,但同時也不再公開發表任何作品。這引起了不少人關注。有人說,這反映了知識產權維權之難,也有人認為,鄭淵潔的一些維權訴求不合理,知識產權也應有邊界。
鄭淵潔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告別書”說,他原創的“皮皮魯”“魯西西”“舒克”“貝塔”等知名文學形象,被“不法商家”在未獲得其授權的情況下惡意注冊了710個侵權商標,用于各種商品。他從2001年開始對侵權商標進行維權,21年來只成功了37個,平均每個商標維權成功需要6年,最長的花了19年,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才最終成功。
鄭淵潔認輸,在很多人看來,這反映了知識產權維權之難。連有著巨大影響力、有巨額財富的“童話大王”都如此艱難,普通人要維權,豈不是更加難如上青天了?
但也有觀點認為,鄭淵潔的“維權”已經超過了限度,不應該受到保護。以鄭淵潔在告別書中提到的“直接讓他對維權喪失信心”的案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校對:胡曉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