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杰謝娜助理打落拍攝者手機”上熱搜,公共場所拍公眾人物算侵權嗎?丨快評
在公共場所拍攝普通人,會侵犯其肖像權和隱私權。但公眾人物的肖像權和隱私權通常會受到一定的限制。粉絲在公共場所拍攝偶像的照片,只要不是用于商業活動,一般不會被認定為侵權。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張杰謝娜助理打手機”登上社交媒體熱搜榜。解釋一下,這里的“打手機”不是“使用手機打電話”的意思,而是“(試圖)打落別人手機”的意思。公眾人物在公共場合如何應對狗仔、粉絲甚至是路人的拍照,是個問題。
2023年4月22日,一段視頻在社交媒體上熱傳。拍攝地看起來是高鐵站的候車大廳,視頻鏡頭對準的是一位身穿風衣、面部用口罩和帽子遮得嚴嚴實實的人。突然,一名男生沖上來揚起右手,狠狠砸了下去,鏡頭隨之晃動。不過從視頻看,拍攝設備應該沒有掉落。隨后又有一名面部同樣遮得很嚴實的女性上前說了一句,“公共場所,不要拍了”。據拍攝者稱,這是知名音樂人張杰和他的妻子、知名主持人謝娜。而面對鏡頭做出大幅度動作的,則是兩人的助理。
謝娜工作室官方社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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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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