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米特的權威主義

施米特的立說支離破碎,核心概念常?;靵y不通,而且,我們甚至不知道他的基本前設是什么。如果認為這樣的理論就可以“擊敗”憲政學說,恐怕是過于天真了吧

責任編輯:劉小磊

20世紀德國的權威主義代表人物施米特(Carl Schmitt)的大作已經譯成中文,而且大力推介了,仿佛施米特的理論將對中國現實有所教益。然而施米特是什么人呢?他與德國法西斯政權的關系,以及他當時的言論,值得注意。他于1933年任柏林大學教授,同年5月1日加入法西斯黨(NSDAP)。不久被戈林任命為普魯士州務委員并成為國家社會主義法學聯合會主席。1934年任《德國法學家報》主編。1934年6月希特勒利用希姆萊的黨衛隊和蓋世太保血洗傾向社會主義的突擊隊(Sturmabteilung)后,施米特表示這是“行政法的最高形式。”1936年他提出從德國法律中清除一切“猶太精神”,建議以特殊符號標明猶太科學家的一切著作。然而,不久黨衛隊的刊物《黑衫隊》(Das schwarze Korps)就攻擊施米特是機會主義者和偽君子,納粹政權免除了他的顯赫職位,但保留了柏林大學教授職務。

這種背景并不能說明施米特的理論實質。他的立說必須根據他的理論結構來分析。施米特的著作四十余種,多半屬于法學著作。闡明他的政治哲學的主要著作包括 《政治浪漫主義》(1919);《政治神學:主權理論四章》(1922);《當今議會政治的思想史處境》(1923);《政治性的概念》(1927);《霍布士國家理論中的列維坦》(1938);《黨派理論:關于政治性概念的插話》(1963)等。

施米特政治思想的核心命題是,政治主權憑強力,不憑真理。凡認為法的權威來自真理,皆屬于浪漫主義的幻想。為了支持這個命題,他提出一個比喻來說明現代國家的性質。他指出,現代政治話語只是神學話語的翻版。所謂“現代國家主權屬于人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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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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