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卑不亢”是歷史產物,“愛有差等”才是人間常態
在儒家的“愛有差等”理念中,對家人都親情淡薄的人,也不可能對朋友義薄云天,對“自己人”都橫眉冷對、漠然置之的人,對外人也不可能有什么情真意切。如果有人對家人薄情寡義,對朋友卻重情重義,那么對朋友的情義大概率是假的。如果有人對“自己人”都不好,那么對“外人”的種種優渥和禮遇必然是一種虛偽
(本文首發于2023年5月4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關于對待“在華外國人”態度的問題在網絡上再度引發討論。在討論中頻繁出現的一個詞“不卑不亢”,至今仍被認為是國人與“在華外國人”交往中較為合適的通行做法,然而仔細考量這個詞匯的語義和語境的變遷歷史后不難發現,這個詞匯和相關原則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其歷史使命。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不卑不亢”本來并非是專門用來指導中國人和外國人之間的特殊原則,而是君子與人交往的原則。先賢朱之瑜在《答小宅生順書十九首》說:“圣賢自有中正之道,不亢不卑,不驕不謅,何得如此也!”簡言之“圣賢之道”即待人中正平和,既不諂媚,又不倨傲,舉止得體,言語得當。用現代流行的話說就是“(君子)應當彬彬有禮地保持合適的社交距離”。
1840年后,傳統倫理道德體系趨于瓦解的同時,形形色色的“洋人”涌入了中國社會,這些“外人”和“他者”的涌入,對瓦解中的倫理道德體系造成很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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