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C案”的兩難選擇

在外界看來,二審法院怎么判,都會顯得左右為難。最后,二審法院沒有判,而是選擇了協調。法院如此選擇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周明太

主審法官解析“中國姓名權第一案

”取名叫“趙C”合不合法?公安局認為不合法,一審法院認為合法。此案一時成為“中國姓名權第一案”。

公安局上訴到二審法院。輿論交鋒不斷,一方認為一審判決是尊重姓名權,一方認為這是無視傳統文化。此時,公安部也作出批復,取名應使用規范漢字。這給二審增加了新的變數。

在外界看來,二審法院怎么判,都會顯得左右為難。最后,二審法院沒有判,而是選擇了協調。法院如此選擇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復雜的簡單案件

“被上訴人趙C與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自愿達成和解協議。”

2009年2月26日19時10分,此案的主審法官洪裕民說出這句話時,如釋重負。

趙C案算不上復雜:23歲的趙C換二代身份證時,鷹潭市月湖分局認為“趙C”之名不符合規范,拒絕給他更換,趙C因此訴諸法庭。一審法院判決他勝,月湖分局不服,所以有了二審。

但不可否認的是,這可能是洪裕民遇到的最難處理的案件。

首先,憲法、民法、公安部內部規章,法律條文層疊,適用困難;其次,案件震動大,公眾意見紛繁,不一而足。當然,還有一個在公眾看來最重要的因素:一審后,公安部回應月湖分局請示,批復公民姓名應使用規范漢字。

鑒于此間復雜性,鷹潭市中院決定,讓擁有10年行政審判經驗、現任市中院副院長的洪裕民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

趙C的舊身份證 圖/CFP

南方周末您做此案二審的審判長時,趙C案在社會上的爭議已經很大了,審理時您有沒有猶豫過?

洪裕民:好像也沒有。因為原來公安機關作出的行為,不管是拒絕登記還是其它什么行為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網絡編輯:老黃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
午夜宅男在线,中视在线直播,毛片网站在线,福利在线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