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掌摑事件:怎么還手才是自衛,而不會變成互毆?
一樁發生在高鐵的小型糾紛引發全國關注,人們感興趣的顯然不是兩人互相掌摑,而是一個困擾了基層執法部門、法學界很久且關乎所有人自身權益的一個問題:被打了能不能還手?怎么還手才是自衛,而不會變成互毆?
責任編輯:李屾淼
2023年5月2日,王女士乘坐C6276次列車時與后座楊女士一家發生糾紛。起因是,楊女士的孩子吵鬧、多次撞前座椅背,王女士與后座孩子家長楊女士交涉時起了爭執,由于楊女士同行人首先辱罵王女士,沖突升級,雙方對罵,進而演變成一場“互毆”。
本來30分鐘的車程演變成一出鬧劇。其后,王女士將在車上的視頻上傳至網絡,引發輿論熱議,爭議主要聚焦于“被打后為什么不能還手?”“王女士的還手為什么不算正當防衛?”也有一些人在王女士的評論區分享自己遭遇過的類似經歷。
王女士在事發當晚報警,并在5月3日做了筆錄。5月4日,她第二次被警方傳喚做筆錄,在派出所呆了7個小時,堅持拒絕和解?!拔沂冀K覺得仗著人多最先惡意出手打人者,如果哭一哭后悔道歉就能和解的話,那以后誰打一巴掌都可以哭哭和解沒啥后果,這樣的結果我說服不了我自己?!彼诮邮堋赌戏饺宋镏芸返牟稍L時說道。
5月10日晚,成都鐵路公安處發布通報還原事發經過,通報指出,“5月2日20時27分,王某某站起轉身制止后排兒童吵鬧,繼而與楊某某發生爭吵。楊某某同行人首先辱罵王某某,王某某進行回罵。20時28分、29分,本次列車安全員、列車長先后趕到現場進行勸阻和調解。其間,楊某某同行人使用手機拍攝王某某,王某某用手機拍攝楊某某及同行兒童。20時34分46秒,當王某某再次辱罵楊某某時,楊某某用右手手背揮打王某某面部一次。20時34分50秒,王某某起身用左手手掌擊打楊某某面部一次。之后,在列車長和周邊旅客勸阻過程中,20時34分57秒,王某某用右手手掌再次擊打楊某某面部一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公安機關對楊某某處500元罰款、對王某某處200元罰款?!?/p>
關于第二次還手的原因,王女士稱,“視頻里也能看到對方最開始搶我手機的時候其實就打到我臉了,后面對方也是說砸了我手機賠我,這時候我是孤立一人受到威脅的狀態。我被打的時候沒有想到對方會真的出手,所以當時腦子是懵的,如果我不還手對方氣焰會更囂張。第一下(還手)沒怎么打到,所以時間非常短地打了第二下?!?/p>
20時27分13秒畫面:王某某站起轉身制止后排兒童吵鬧,繼而與楊某某發生爭吵
20時34分46秒畫面:當王某某再次辱罵楊某某時,楊某某用右手手背揮打王某某面部一次
20時34分50秒畫面:王某某起身用左手手掌擊打楊某某面部一次
圍繞該事件的焦點,《南方人物周刊》采訪了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萬淼焱,請她對互毆與正當防衛之間的界限、該事件被判定為“互毆”的具體細節認定,以及被打之后如何更大程度地保護自己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解讀。
萬淼焱指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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