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毅:激勵和約束企業履責的社會生態正在形成
中國經濟社會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不同主體對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寄予了不同期待。激勵和約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社會生態正在形成。
2005年至今,北京工商大學郭毅教授一直關注企業社會責任領域的前沿思想和本土實踐,開展有關中小企業社會責任實施機制、供應鏈社會責任管理、平臺型企業履責模式、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倫理、ESG本土化與規范化等方面課題的研究。
作為社會責任領域的知名學者,郭毅見證和參與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事業的發展。在本期訪談中,他分享了自己進入社會責任研究領域的機緣,以及對過去二十多年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發展變化的看法和對企業未來更好履責的建議。
在郭毅看來,企業社會責任在中國的發展與我國市場化改革和國際化進程當中所發生的制度變遷息息相關。在二十多年的發展進程中,企業社會責任實踐呈現出從外生要求到內生動力、從理念啟發到管理根植、從依托具體業務模塊到實現全方位業務融合等方面特征。
面向未來,郭毅建議,企業要關注社會生態的變化,將社會責任資源有效投向中國現階段所面臨的具體社會性問題的解決當中。
對商業倫理和社會責任的研究迫在眉睫
南方周末:最初是在什么契機下,你開始了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
郭毅:我是2005年開始從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算是國內較早一批進入該領域的研究者。
我2004年畢業于廈門大學經濟學院,博士期間的研究選題是“現代企業理論”,主要運用新制度主義經濟學范式研究企業問題,屬于相對純粹的理論研究工作。
2005年下半年我到香港中文大學訪學,在和香港一些學者的交流過程中了解了發達國家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也經歷了當時香港消費者發起“尋找米奇的良心”行動以期促進企業履責的典型事件。
香港的訪學經歷對我觸動很大。當時中國已經歷了近三十年的對內改革和對外開放,市場化改革和國際化發展已經使中國企業獲得了充分的賦權和賦能,但普遍而言,當時中國諸多企業的責任意識培育滯后于企業自主意識的形成和自由決策能力水平。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瑪蒂亞·森和我國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教授都深入闡釋過經濟學與倫理學的關系,都強調必須警惕出現“惡的市場經濟”。我覺得,深入商業倫理和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不僅十分必要,而且迫在眉睫。
從那開始,我調整了自己的研究方向,著力關注國外企業社會責任研究領域的前沿思想和中國本土化的社會責任實踐議題,堅持至今。
南方周末:我們看到中小企業履責模式、供應鏈社會責任管理、平臺型企業履責范式等課題都出現在你的研究中。你對社會責任的研究是否有既定的計劃?
郭毅:應該說,沒有既定的研究計劃,但有一以貫之的理論底層邏輯。
從學術觀點上看,我比較注重從西方近現代左翼思想中尋求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思想資源,認為不能簡單將逐利動機視為企業理性決策的主要目標導向,企業除了經濟屬性還有更為廣泛、更多層次的社會屬性。而現代技術發展與應用、市場化和國際化發展,在創造巨大物質文明的同時,也在不同程度上導致企業經濟活動與社會生態之間的“脫嵌”。本質意義上的社會責任作為一種內生性動機驅動下的企業自覺能動糾偏行為,越來越成為企業構建與其社會生態之間可持續關系的一種目標選擇。
目前我關注人工智能的商業化應用所產生的經濟倫理問題及其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新要求,也關注ESG投資、ESG信息披露和評價,以及綠色金融發展等。
在理論研究工作上,想通過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尋求現代中國本土企業社會責任行動的深層思想架構,并希望在中西方商業倫理思想史比較研究方面做一些工作。
制度變遷推動中國CSR發展
南方周末:回顧中國企業社會責任事業的發展進程,你認為有哪些里程碑事件?
郭毅:中國的現代意義上的企業社會責任發展,具有較明顯的誘致性制度變遷特點,與整體體制改革息息相關,伴隨著市場化改革和國際化進程而不斷發展。個人認為有幾個關鍵節點:
首先,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轉到經濟建設上,這是政企關系變革的開端,是企業作為具有自由意志、可進行自主決策行為主體的開始,也是企業“承擔責任”的前提。
其次,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兩次憲法修正案以國家最高法律的形式確認了各類企業平等的市場主體地位。1997年八屆人大五次會議上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確立了現代意義上的公司法律制度,從立法規范上明確了企業“責、權、利”相統一的法律主體地位。
再次,2008年往往被認為是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標志性意義的年份。國務院國資委印發《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企業在汶川抗震救災中的行動,以及三鹿奶粉事件等,從不同角度引發了社會民眾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深入討論。因此也有學者把2008年稱為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元年。
最后,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責任法制化、規范化發展趨勢明顯。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快企業社會責任立法”。一些社會責任性質議題法制化工作深入推進,《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和《食品安全法》完成了修訂,一些行業性、地方性的社會責任行動標準、社會責任管理標準、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標準先后出臺,對于推動社會責任規范化、本土化和差異化發展產生積極作用。2015年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模式創新的根本指引,對企業而言也意味著轉型挑戰和新的發展機遇。2020年中國明確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2021年《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發布,對于中國企業尤其是制造業企業而言,將面臨整體發展社會生態的變革,體現為金融財稅、產業政策、市場準入等諸多方面的要求。能否更好應對挑戰,把握機遇,建立企業自身發展與外部社會生態環境之間的協同關系,是企業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南方周末:整體來看,這二十多年,企業社會責任在中國的發展呈現出哪些特征?
郭毅:我想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特征。
從外生要求到內生動力?,F代意義上的企業社會責任思想和行動,是一個國家市場經濟發展成熟到一定程度的產物。我國改革開放后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起初是由跨國供應鏈上發達國家的合作伙伴通過自身的企業行動守則,對中國企業提出的外生剛性要求。而經過20多年的發展,許多中國企業已將社會責任作為構建企業與利益相關方一體化關系的內生性動力。
從理念啟發到管理根植。一些企業起初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和施行,源自于相對樸素的善因理念,只是當成是好人好事,實施的主要形式多為公益行為和慈善捐贈等。隨著社會責任生態的形成,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社會責任是一項嚴肅科學的管理議題,許多企業在自身的風險管控機制中納入社會責任議題,結合到安全生產、合規運營、供應鏈風險管理等方面;或者將社會責任作為建立利益相關方關系,培育和強化市場競爭力的方式,根植于企業常態化管理當中。
從依托具體業務模塊到實現全方位業務融合。許多企業認識到社會責任在管理上的意義,但主要根據自身的主營業務,識別關鍵的社會責任議題和核心利益相關方,并將履行社會責任作為鞏固企業與核心利益相關方之間長期一體化關系的基本方式,這是企業面臨履責資源約束的一種理性選擇。但近年來,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的企業尤其是實現規?;l展的企業、國有企業和平臺型企業,在對自身社會屬性充分認識的基礎上,建立內設專業社會責任部門,或者與外部專業社會責任研究機構合作,為企業全方位業務活動提供專業社會責任咨詢,在企業合規運營、風險規避和培育核心競爭力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促進社會責任與企業業務全面融合。
將企業資源投向關鍵履責領域
南方周末:中國企業社會責任事業的發展深受國際標準和外資企業的影響和帶動,近年來建立社會責任領域的“中國標準”成為業界討論的話題,對此你怎么看?
郭毅:我一直倡導在推進企業社會責任方面要實行共識性的議題和差異化的標準。這就需要我們回歸到設立標準本身的初心和目的。樹立標準本身的目的是發揮示范和引領效應,讓企業社會責任發揮真正的實效,參與社會性議題的解決。
但我們知道,世界上不同的國家由于歷史傳統、發展階段、體制機制等方面存在諸多的不同,因此,在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核心議題也不同,例如現階段我國在基本人權、生態環境保護、勞資關系等諸多方面,與歐美發達國家存在巨大不同,當然引領企業的履責資源,參與解決核心社會性議題的目標導向也存在巨大差異。
設立社會責任中國標準的目的,并非刻意強化我國與西方國家核心議題的不同,而是在于尊重我國當前的國情特點,更好引領企業把有限的資源,投向關鍵問題的解決,真正發揮企業社會責任的效用。
南方周末:如何看待業界有關“社會責任將死”“社會責任已死”的討論?
郭毅:這一說法與其說是一種判斷,不如說更像一種警示。
我們通常用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關于價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區分,來界定當前人們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兩種通常理解。價值理性是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屬性,是企業在自己的經營業務范圍內,有意識地管控對社會的消極影響,增進對社會的積極影響,以企業的力量來參與社會問題的解決。但正如馬克斯·韋伯當年警示的那樣,在社會生活中,工具理性將不斷地擴大自己的地盤,侵占價值理性的位置。
企業社會責任領域也是如此,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一些企業將企業社會責任工具化,將其作為企業的一種宣傳或營銷手段。一些機構通過設置社會責任獎項等形式,人為創造出一種稀缺性,形成可供企業競租的“錦標”,所有這些不得不說是企業社會責任的“異化”。
“社會責任將死”“社會責任已死”的提法,表達了對企業社會責任上述亂象的擔憂。但我個人認為,價值理性意義上的社會責任代表著企業發展的必然趨勢,不會終結或者死去,只是存在發展中的病癥,需要我們以積極的心態去救治,而這也正是關心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者、推行者、宣傳者和支持者共同努力的目標所在。
企業需關注新階段的社會生態
南方周末:在你看來,未來5—10年,企業社會責任在中國有哪些發展趨勢?
郭毅:第一,企業社會責任與政策性議題結合緊密,如鄉村振興、低碳目標、生態治理等。
第二,與數字經濟發展緊密聯系。伴隨著企業的數字化轉型,企業的組織架構、運營模式、利益相關方關系等都將發生深刻改變,這對企業社會責任目標和履責方式也將產生不同的影響。
第三,企業將更加注重實質性社會責任議題,注重本土化、差異性的實踐,而不是僅僅追求形式意義上的社會責任。
南方周末:中國經濟社會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你對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有哪些建議?
郭毅:中國經濟社會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意味著一種與既往粗放式發展完全不同的社會生態環境正在快速形成,不同主體對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寄予了不同的期待。
我們看到消費領域興起的責任消費、職場中強調的員工價值認同、供應鏈上的社會責任審驗、金融機構倡導的ESG投資以及政府職能部門的責任考核,等等,激勵和約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廣泛社會生態正在形成。
我認為,一般的企業只盯市場,一流的企業關注生態。希望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認識和理解上述變化,以優質的產品、合規的行動、卓越的社會價值創造,融入高質量發展時代的社會生態,實現企業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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