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校內被撞倒致死”的小學生母親墜樓身亡曾受網暴“圍攻”
6月2日,據多家媒體報道,“武漢校內被老師開車撞倒身亡”事件中的孩子母親,在小區內墜樓身亡,具體情況正在調查中。
5月23日,一起悲劇在武漢市漢陽區弘橋小學月湖校區內發生。一名一年級的小學生被老師駕車撞傷,后送醫搶救無效不幸離世。隨后漢陽區教育局發布通報,向家長、社會表示誠懇的道歉,同時涉事教師劉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校長和副校長被免職。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事故發生后,孩子母親楊女士曾多次發聲維權,但在相關視頻下方,部分網民卻對這位母親的身材、穿著、妝容等肆意評論。評論區的畫風被逐漸帶歪,“化著精致妝容,像是特意打扮一番后才趕了過來”“說真的是蠻漂亮的”“這位媽媽是想成為網紅嗎”……
此外,還有一些言論質疑孩子媽媽的狀態“似乎并沒有失去孩子的悲傷”,認為她的發聲是“嫌賠償少了,想多要點賠償?!币灿欣硇缘木W友指出,楊女士身穿的像是工作服,且帶著工牌,“說明她是上班時間趕過來的,難道還要專門卸了妝再來?”
記者關注到,楊女士墜樓身亡的消息傳出后,迅速登上微博熱搜第一。大量網民在評論區留言:“網暴已經毀掉多少人的生命了?”“網暴者應受到嚴厲處罰”……
多個互聯網平臺已設置防網暴機制 但“定義之困”難題仍待解
當我們在談論網暴時,我們談些什么?是不堪入目的污言穢語,還是人身攻擊、貶低矮化、詛咒威脅?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在楊女士遭遇的惡評中,有大量評論隱蔽性極高,處于難以界定的模糊地帶。比如,在不同的語境下,“用心打扮”“身材好”“妝容精致”有不同的延伸含義。
在網暴治理中,互聯網平臺通常被認為是抵御“洪水猛獸”的第一道防線。去年4月,中央網信辦部署開展“清朗·網絡暴力專項治理行動”,主要聚焦網絡暴力易發多發、社會影響力大的18家網站平臺,通過建立完善監測識別、實時保護、干預處置、溯源追責、宣傳曝光等措施,進行全鏈條治理。
2023年的“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則包括“清朗·網絡戾氣整治”專項行動,其中提到,嚴管評論區信息內容,督促網站平臺加強評論區管理,要求賬號強化所發信息內容跟帖管理,對未做好跟帖評論管理的公眾賬號,采取限制功能等措施。
21世紀經濟報道梳理發現,在網暴醞釀初期,“用戶自主設置+平臺介入監測”是目前平臺主流的防控模式。例如,在用戶自主設置方面,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知乎、小紅書、豆瓣、B站、百度貼吧等平臺,用戶均可以自主管理評論、私信互動關系。常見的選擇范圍包括所有人、關注的人、我的粉絲及互相關注的人,也可以選擇直接關閉權限。此外,多個互聯網平臺都設置了網暴信息監測機制,對不友善內容進行識別過濾,并將其折疊、隱藏或刪除。
而進入事中和事后階段,平臺為當事人提供應急保護,建立“一鍵防護”機制,快速切斷網暴傳播鏈路則尤為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網絡暴力的表現形式復雜多變,某類信息是否涉及網暴,還需結合具體語境、當事人主觀感受等因素進行判斷。
微博、抖音等多個互聯網平臺曾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暴?為的發生較隨性和偶然,沒有固定規律,有時只因為?句話、?個觀點或?個表情。平臺難以及時發現和制?。此外,行業處置未形成統一標準,各平臺尺度不同,導致處置過程中也會存在用戶申訴和投訴的問題?!薄熬W暴的界定和識別是目前的難點之一,在治理過程中需要結合受害人具體情況、抗壓能力,信息傳播量級、傳播速度進行個案分析,這對平臺進行規?;?、及時性治理帶來很大困難?!?/p>
專家呼吁盡快出臺反網絡暴力法 進一步明晰網暴的法律概念
一段時間以來,網絡暴力惡性事件頻發。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多位代表委員建議針對反網暴進行專門立法,進一步明確網絡暴力的定義、違法主體需承擔的法律責任、網絡平臺的相關義務等。
全國人大代表,TCL創始人、董事長李東生認為,當前在法律層面對于網絡暴力缺乏精確定義,以及明確的可操作性司法解釋,尤其缺乏反網絡暴力的專項法律條款作為指引。這導致在實際訴訟過程中,法官裁判規則無法統一,自由裁量權較大。
李東生指出,治理網絡暴力還存在違法行為和主體認定難、違法證據取證難、治理周期長的問題。網絡暴力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要有效而持續地解決網絡暴力問題,需要逐步從運動式整治轉向常態化治理。
為構建常態化網暴治理機制,李東生提出三點建議:盡快出臺《反網絡暴力法》,統一以該專項法律適用網暴案件;構建網暴技術識別模型,解決網絡暴力取證難問題;建立網絡暴力黑名單機制與監察執法體系。
“從刑法、民法典到網絡安全法等等,現在立法上實際是比較完備的,但為什么還會出現這么多網暴事件?”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此前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雖然目前法律已比較完備,但法律責任的承擔是事后的,而不是立竿見影的?!霸跉v次網暴事件中,很少能看到始作俑者及參與的鍵盤俠們真正地承擔法律責任,有的涉事賬號只是被禁言幾天?!?/p>
網暴的內涵不僅限于虛假捏造,還包括事實的歪曲。朱巍表示,在網暴事件中經常能看到斷章取義的內容,再配上引人注目的文案和話題,很容易造成不明真相的網民圍觀?!安簧偃舜蛑^樸素正義觀的大旗去‘伸張正義’,實際給當事人帶去了嚴重的消極影響?!?/p>
“有的網暴形式很隱晦,但不管具體形式如何,當事人都有拒絕別人評價自己的權利?!敝煳娬{,當前各平臺的“一鍵防護”功能僅面向當事人自身,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大量其他賬號隨意搬運、歪曲相關內容進行炒作的情況。針對此類現象,如當事人明確表態拒絕,平臺應及時響應,避免相關話題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加強對當事人人格權的保護。
朱巍表示,互聯網平臺應盡到主體責任,不給予網暴相關內容流量曝光。同時,他呼吁通過立法對相關平臺在網暴治理事前、事中、事后各階段的責任進行具體規定?!澳壳胺醇冶┓ê头措娦啪W絡詐騙法都已出臺,現在看來,反網絡暴力法也應該進入立法規劃。從法律位階來說,部門規章的效力沒那么大,個人認為最好是能進入到全國人大的立法流程,進行綜合性的統籌規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