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換95元現金”:在市場需求和法律風險的邊緣行走
農村換鈔人不懂金融,也不知道他們做的事情其實違法,很可能使自己陷于牢獄之災。他們只是憑著自己的市場機敏,給本地民眾提供了一次次金融服務
(本文首發于2023年6月22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電子支付時代,使用現金的人急劇減少,只收現金的場景更近乎絕跡。不過,生活中確實有一些場景只收現金,例如街邊賣菜的老人、廟觀寺庵和一些民俗場所。習慣只帶手機出門的人看到“只收現金”的提示,往往不知所措。
于是有人做生意,電子收款100,提供現金95。那5塊錢,算是手續費,或者干脆是報酬。這種事情我覺得能接受??砂凑辗奢^真起來,就沒那么簡單了。
最近,普陀山就出了這樣的事。因是佛教名山,游客們燒香朝佛,都習慣使用紙幣和硬幣,而非電子掃碼。禮佛一趟下來,現金需求不小,光靠游客互助解決不了問題。有人求助周邊商戶,可商戶的現金儲備也不多,于是婉拒。
有需求就有市場,有商戶做起了“提供現金”生意:100換95。有人舉報,市場監管局、公安、城管聯合整治,一邊向商戶普法,一邊派便衣檢查。
《人民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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