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為何指派護工、不允許家屬陪護?警惕臨時性管理措施永久化丨快評
任何為了應急而出臺的臨時性管理措施,如果增進了管理者的權力與利益,或產生了既得利益群體,那么,在應急事項消失之后,要廢除此類措施就難了。為了維護這權力與利益,管理者或既得利益群體會提出新的理由,往往冠冕堂皇,試圖讓臨時性管理措施永久化,從而永久性推高社會成本、制度成本。
責任編輯:辛省志
近日,央廣網報道:北京的一些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病人,要求必須請“醫院指定的護工”;醫院讓病人家屬簽署護工委托協議,由醫院指派護工。
來自云南的王女士反映,她家人患有神經腫瘤,今年4月中旬在北京某醫院住院11天中,因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自己只能每天在病房外守候,“當時護工費都花了2000多元,現在還要承受價格不低的住宿費,經濟壓力很大”。
在北京工作的劉女士說,今年3月份,她在通州某醫院做腹腔鏡手術,需要住院7天。手術后兩三天,插了導流導尿管,她不能下床,但醫院不允許家屬進入病房陪護。院方解釋,這是此前防疫期間醫院的規定沿用至今,并稱對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和老年患者,允許一個家屬陪護?!拔倚g后疼痛很厲害,需要家屬幫忙拿飯、幫扶起身、去衛生間和換尿袋。我媽媽就在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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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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