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報告揭示多種亂象,財政暫付款是什么樣的難題?
暫付款,指財政部門出借的資金。過去幾十年,出借對象除了政府預算單位,還包括各類企業。財政部門一旦借出資金,還錢就變成難事。
財政部門臨時出借的暫付款,不在每年制定的預算報告里。近年來,部分地方政府為了平衡財政預算,會把支出列在暫付款之中,隱瞞實際支出。
責任編輯:張玥
3月,江西省財政廳表示井岡山市財政暫付款實現動態清零。
2023年6月26日,審計署發布了《國務院關于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中提到,截至2022年年末,54個地區財政暫付款余額達到1481.39億元,比上年增加83.63億元。財政暫付款一般是財政部門臨時出借給預算單位的資金,按規定不得長期掛賬,應及時清理結算。
2000年以來,這是審計署第一次在年度審計報告中提及財政暫付款。按照財政部規定,各地要在2023年年底前,消化完2018年及之前形成的財政暫付款。
距規定時間不足半年,各地如何清理它?
預算監督的“盲區”
財政暫付款的來源通常是國庫財政資金。在各地財政部門之中,一般是國庫科(處)負責財政暫付款的管理工作。實際上,除了國庫資金,部分地方還出現違規占用轉移支付以及專項債資金的情況。
根據上述審計報告,13個地區的暫付款占用了專項轉移支付或專項債券資金,共計86.47億元。
在用途上,財政暫付款去向廣泛,各地情況不盡相同。
2020年9月,遼寧省市縣財政專員辦服務中心(遼寧財政廳下屬單位)官員趙明英發表論文稱,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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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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