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11歲男童販毒并毆打致死:毒販一審被判死緩,后改“死立執”
販毒者王某脅迫一對小兄弟幫其販毒,哥哥11歲,弟弟8歲。長達半年時間內,王某不僅虐待、毆打二人,還強迫弟弟吸毒。2019年1月,哥哥被毆打致死。
賠償諒解是“可以”從輕處罰,不是“必須”從輕處罰,且適用的前提是被告人認罪、悔罪。
責任編輯:錢昊平
販毒者王某故意傷害致死案庭審現場。
毒販虐童致死,一審法院判死緩,檢察院抗訴后,改判死刑立即執行。2023年7月6日,最高檢對外公布了這一案例。
事發四川,販毒者王某脅迫一對小兄弟幫其販毒,哥哥11歲,弟弟8歲。長達半年時間內,王某不僅虐待、毆打二人,還強迫弟弟吸毒。2019年1月,哥哥被毆打致死。
攀枝花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王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檢察機關抗訴后,2020年10月30日,四川省高院作出二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改判王某死刑,決定執行死刑。2021年3月,最高法裁定核準死刑。
兩年后,此案被最高檢作為首批刑事抗訴主題指導性案例之一公布。首批指導性案例共有5件,涵蓋普通犯罪、重大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等多種類型,既有輕罪抗重罪,又有無罪抗有罪等。
賠償諒解不是“必須”從輕處罰
2017年11月底至2019年1月,王某在攀枝花市組織販賣毒品海洛因36次,并容留多人吸毒。
2018年六、七月,王某以贈送吸毒人員吉某貨值100元的海洛因為條件,“收養”了她的兩個孩子,哥哥叫安某甲(化名),弟弟叫安某乙(化名)。
之后,王某帶領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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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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