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余華英被判死刑:拐賣11名兒童,還賣過親兒子

據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此案于2023年7月14日,在貴陽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當日庭審中,余華英對許多作案情節表示“不清楚”“記不到了”。但11名兒童所涉及的8個家庭,歷經漫長而絕望的尋親,有的還因此分崩離析,傷痕難以撫平?,F將舊文重發,以資讀者參考。

發自:貴州 重慶

責任編輯:譚暢

2023年7月14日,貴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眾多尋親者在法庭外聚集。(南方周末記者 劉怡仙/圖)

1995年冬天,5歲的楊妞花被拐至河北邯鄲。在等待買家的一個多月時間里,她和人販子朝夕相處。那是一個30歲左右的女性,長臉、高顴骨,長得男人相,經常穿黑色的長款風衣。這人原是楊妞花的鄰居,說好帶她去買毛線簽子的,卻上了火車走了一路,到了一個沒有爸媽、姐姐和外婆的地方。

在零下幾度的北方院子里,楊妞花說水冷,不愿洗頭,人販子將旁邊剩下的熱水直接澆到了她的頭上。在火車上,那個女人還恐嚇她,如果不吃飯就要把她扔出火車窗外去。楊妞花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正是這些痛苦的記憶使她記住了對方的長相與名字——余華英。2021年通過視頻尋親成功后,她向公安機關提供了人販子的線索。

2023年7月14日,貴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公訴機關指控其在1993年至1996年間拐賣11名兒童,涉及8個家庭。公訴機關認為,余華英的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且情節特別嚴重,建議判處余華英死刑。

楊妞花作為唯一出庭的受害者坐在原告人席上,她問:“余華英你還認得我嗎?”

余華英低聲答“認得”,沒有抬頭。長達3個多小時的庭審中,她始終沒有轉過臉看楊妞花。余華英將滿60周歲,身形瘦削,頭發發白。楊妞花看到,當余拖著腳鐐走進法庭時,臉上流著淚,淚痕直到耳根處,網友指為“鱷魚的眼淚”。

當日庭審中,余華英對許多作案情節表示“不清楚”“記不到了”。但8個家庭歷經漫長而絕望的尋親,有的還因此分崩離析,傷痕難以撫平。

尋親奇跡

被拐那年,楊妞花5歲,卻記得當時的許多畫面。這也成為她尋親路上的助力,直至最后找到余華英。

抵達河北邯鄲,楊妞花記得中間人提供的住所是一處小院子,左右兩間臥室。她和余華英住在較大的一間,那里有兩米多長的炕,屋子中間放置了一個火爐。余華英總是板著臉,沒有笑容。北方寒冷徹骨的冬夜里,楊妞花也會被趕出去看門。

由于是個女娃,楊妞花很久沒有買家看中。大概一個多月后,她才被余華英帶到兩個村莊間的地里,以3500元的價格賣給當地的老太婆,帶回給聾啞兒子撫養。在這以后,楊妞花叫這個老人為“奶奶”,喊啞巴為“爹”。

她在養家沒有受到虐待,奶奶和聾啞養父都對她如親人。但奶奶從未避諱楊妞花是買來的;有時候走在村道上,其他老人會指著她說,“當時你太貴了,不然我們就買回去了”。奶奶覺得楊妞花聰明,學太多知識容易跑掉,于是小學六年級就沒讓她上學了,13歲開始外出打工。

楊妞花說,那些日子里時常想起小時候的畫面。她記得自己的“家”在山區,喊外婆“阿布代”,爸爸的名字叫“楊新民”(音),媽媽叫“麻衣”。她還有個姐姐名為“桑英”,比自己大幾歲。姐姐放學回家,會從上坡走下來,她會在院子里等姐姐回家。鄰居的男孩腿有殘疾,時常背著她玩。

她從未放棄找家,2012年也曾采血錄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但未有回音。2021年,無意間看到一則尋親短視頻,再度萌生尋親的想法。

接下來的過程堪稱尋親奇跡。開始的幾天,她只是把記憶中的畫面配上文字發布。她記得的信息很多,記得自己被帶走的時候堵在集市上,那里的女人頭上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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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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