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演員到“演貝”,糊弄觀眾他們可真在行
近年來,影視行業濫用配音的現象,催生了“演貝”一詞的誕生。
“演貝”比“演員”少了一個“口”,指的是臺詞不過關、靠后期全程配音的藝人。他們選擇配音通常不是因為現場收音困難等外界原因,而是因為自身的臺詞功底不好。
演員的傳統藝能是聲臺形表,這是缺一不可的質素,但“演貝”們卻堂而皇之地讓配音演員代行其責,有些甚至演技不夠配音來湊。
久而久之,“演貝”本想讓配音演員來當“聲替”,結果卻變成了配音演員的“臉替”。前幾年流行過一個笑話:一打開電視,全是邊江、阿杰、喬詩語、季冠霖在談戀愛(四位皆是資深配音演員)。
2022年5月,廣電總局出手,頒布了《演員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試行)》。除了對限薪、納稅做出規范性說明,其中特別提到了演員的配音問題:如演員方無法按照甲方要求(未能按時配音或配音質量欠佳等)完成配音工作的,演員方同意甲方有權為演員方出演角色選擇專業配音進行配音,相應成本(如配音酬金、差旅、食宿)由演員方承擔,或在支付給演員方的片酬中予以扣除。
這其實就是直接把臺詞功底不行,靠配音演員糊弄的亂象擺到了臺面上。一時間,觀眾拍手稱快,壓力終于給到“演貝”們了。
如今該合同示范文本已頒布一年有余,影視圈的配音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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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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