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滬獨生女”之余:父祖創業難,后代守業也不易
歐美國家富人普遍采用信托、基金會、慈善等方法,使財富置于合法、科學、企業化運營管理的機構之中,由專業的、有能力的CEO、職業經理人、律師……來運營和監督。富人的子孫可以從基金會得到年金,以確保生活無憂而富有,但卻無權動用這筆財富的本金。這就在制度上保證了財富的安全與穩定增值,以避免無德無才的不肖子孫把祖傳財富揮霍殆盡,也可避免被騙或被剝奪家產。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網上熱議“江浙滬獨生女”話題,引起諸多不同觀點碰撞。有的主張“女孩就要富養”,才不易被渣男騙;有的說在“江浙滬”不管是獨生子還是獨生女,父輩們基本宗旨都是給孩子鋪路,一切為了小孩;還有的說:這種養育模式使當地“不外嫁、不外娶”約定俗成,這種成長環境使多數“江浙滬獨生女”成媽寶爸寶,誰也不遷就,單身率就越來越高。
其實,不光是“江浙滬”,也不光是“獨生女”,其他地區的獨生子女,包括獨生兒子也面臨如何保住父祖兩輩留下的財富之問題。
我們經40多年改革開放,尤其是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享受了前所未有的和平與繁榮,積累了大量財富,形成了相當數量的有產群體。加之幾十年計劃生育政策,產生了約1.8億“4-2-1漏斗型”家庭結構,產生的財富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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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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