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兩頭空”求解:自治與法治,邊界如何劃定?
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是平等保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 然而,長期以來,對成員身份的認定一直缺乏明確、統一的標準。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明確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和權利,但沒有規定對它的具體定義、形式,如何成立、運作、參與經濟活動。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起草工作最初由農業農村部負責,后來為加快立法進程,由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牽頭、在農業農村部工作基礎上組織起草。
責任編輯:錢昊平
2023年5月16日,江西省金溪縣滸灣鎮中洲村村級集體經濟基地,各類經濟作物成片分布。
“兩頭空”,是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時的常見難題。
有此遭遇的女性,一般在娘家和婆家均未獲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兩邊權益都難以得到保障。
然而,長期以來,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認定一直缺乏明確、統一的標準。直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征求意見稿公布,確立標準才有了可能。
“有了很大的進步?!鄙鐣詣e與公共政策研究學者、原中央黨校社會學教授李慧英認為,這是保障外嫁女權益難得的機會。她關注外嫁女的土地權益問題已有二十多年。
2022年12月27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首次對成員資格作出法律上的規定:由成員大會依法確認,原則是要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范、群眾認可。
表示肯定的同時,李慧英也覺得,成員認定的規則還是過于模糊,“如果不把外嫁女等爭議人群明確具體地分類,沒法解決實際問題”。
不過,多位參與立法的學者有不同看法。他們表示,這部法律立法難度高,且各地差異極大,國家層面立法難以對某類特殊群體作出具體規定。
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時,時任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作了說明,他提到,立法原則之一是“急用先行,宜粗不宜細”,尊重不同地區的差異性,給地方留出必要的自主選擇空間。
“幸運”的少數
16票反對,2票同意,1票棄權。
2021年12月,在浙江省諸暨市浣東街道城東村,19位村民代表就外嫁女是否可以享受征地分配款進行投票,最終出現了這一結果。
城東村村民周小雨(化名)婚后沒遷走戶口,一直同父母在村中生活。按照投票結果,她失去了獲得征地補償的資格。
周小雨以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為由,起訴城東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請求判令上述分配方案無效,并支付她的征地款。2022年8月,諸暨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她的訴訟請求。周小雨不服,提起上訴。兩個月后,二審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
一審判決認為,村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屬于組織對內部事務行使自治權利的范疇,法院予以尊重。
周小雨感到疑惑,難道自己的成員權益完全由村民會議決定?
而周小雨這樣的境況能被法院受案,已算是少數。2017年,安徽農業大學法學教授江曉華梳理了372份裁判文書。發現當事人如果僅僅提出成員資格認定的訴求,法院基本不予受理。
有法院認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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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