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女性可申領生育保險:非婚生育會瓦解婚姻制度嗎?丨快評
婚姻也好,生育也好,說到底是一個價值觀的問題。如果說有什么能對婚姻家庭與生育構成挑戰,那一定是價值觀。一個好的價值觀,外顯應是對婚姻家庭與生育友好、對母嬰與母童友好,并且也看到父親的付出,基底應是生機勃勃,流淌出生命力旺盛與德性豐沛。由個人而家庭,自家庭而國家,生生不息,綿綿不絕。
責任編輯:辛省志
越來越多地方放開了非婚女性申領生育保險的限制。最近,貴州省醫保局發布《關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從2023年10月1日起,參保人生育保險待遇享受與個人婚姻情況全面脫鉤;重慶市醫保局發布《關于優化生育保險經辦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9月1日起,對參保人員申領生育保險相關待遇,不再收取生育服務證、再生育服務證、結婚證。目前,主流輿論把這種放寬解讀為婚姻與生育的脫鉤。
生育保險作為五險之一,過去是一個獨立險種,現已并入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個險種的特殊之處在于,個人不用繳費,只由單位繳費。不過,無論以個人還是單位名義的繳費,其實都是單位用工成本的一部分。
所有的五險都是強制性的,但強制的買也是買,既然個人已經買了生育保險,當然就應該在生育時享受相應的產假、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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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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